河北省邯郸市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农贸市场整治提升月行动_微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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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大力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规范农贸市场管理,全面提升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4月21日,河北省邯郸市市场监管局印发《邯郸市农集贸市场整治提升月行动方案》,决定自即日起至5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集贸市场整治提升月行动,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打好农集贸市场整治提升攻坚战,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此次行动,紧紧围绕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总要求,以农集贸市场及周边环境秩序为重点:
一是聚焦创城工作,突出示范引领。严格对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任务目标、评价细则、业态规范等要求,着力规范农集贸市场经营行为,打造一批示范标杆市场,确保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是聚焦问题整改,落实“两个责任”。督促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和市场开办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高质高效完成抽查、检查、风险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改,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到位。
三是聚焦质量安全,建立保障机制。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建好入场经营者台账,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推动农集贸市场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
四是聚焦市场秩序,全面规范管理。督促市场开办者加强日常管理,确保市场及周边卫生清洁,无死角、无盲区;确保市场消防设施齐全可用、各种缆线整齐规范,保持经营场所干净整洁、管理有序,全力保证市场内外安全无事故。
五是聚焦快检工作,确保规范运行。督促市场开办者配备食品快检室,严格落实食品快检要求,对无法提供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的,严格进行抽检或快检,筑牢食用农产品“防火墙”,构建来源可溯、质量可靠、群众放心的食用农产品消费环境。同时,要求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加大督查力度,强化协同配合,确保行动取得实效。(河北省邯郸市市场监管局 赵春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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