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渝两地市场监管部门首次联合审理专利侵权纠纷案并作出当庭裁决 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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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李丹 谢旺江)5月12日,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管局与四川省德阳市市场监管局对一起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进行口头审理,这是川渝两地市场监管部门针对跨区域专利侵权纠纷举行的第一次线下联合审理,并首次当庭裁决,双方当事人当场签收行政裁决书,均对裁决结果予以接受和认可。

案件当事人重庆某公司以四川某公司未经允许生产、销售侵犯其外观专利权的产品为由,向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管局提交了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书,江北区市场监管局受理后根据川渝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合作机制向德阳移送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为高效处理跨省专利侵权纠纷,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川渝两地市场监管部门共同派出骨干执法人员联合审理案件,并分别聘请了两地的专业技术人员为技术调查官参与庭审,为案件审理提供专业技术咨询意见,以确保“裁得快、裁得准”。

经过证据举证、质证、辩论,技术调查官提供咨询意见等程序,川渝联合庭审合议组当庭合议,对被控侵权产品是否落入涉案专利保护范围、被控侵权产品的设计是否属于在先使用,以及被控侵权产品的设计是否属于现有设计等焦点问题进行了讨论,达成被请求人的现有设计抗辩理由成立的合议意见。合议组当庭作出不构成侵权的行政裁决,在宣读裁决结果后当场送达行政裁决书,双方当事人均接受行政裁决结果。

专利侵权案件专业性强,难度大,处理周期长。此案的成功办理成为川渝地区第一例当庭作出行政裁决的案件,案件结案仅用时36天,约为法定时限的三分之一,充分体现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的优势。同时,市场监管部门把知识产权保护法律知识宣讲融入该案调查和审理的所有环节,实行全过程普法。双方当事人在透彻理解专利法律知识后,均选择自主参与行政裁决程序,请求人未提交专利权评价报告,被请求人未对涉案专利提起无效宣告请求,打破了专利权人告侵权、另一方提无效,行政机关要求交评价报告的固定套路,节省了不必要的案件中止等待期限,也为双方节省程序性费用数万元。

此次庭审得到社会广泛关注,重庆市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促进会、重庆江北知识产权运营有限公司、重庆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德阳仲裁委和德阳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委会等多家单位和机构参加了旁听和观摩,通过“以案说法”式培训和跨部门交流,有效宣传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效率高、程序简便、成本低、专业性强、取证容易、保护力度大等优势。

自今年重庆江北和德阳两地市场监管部门签订《知识产权协同发展与保护战略合作协议》以来,致力于推动市场监管(知识产权)一体化合作,积极探索解决当前跨区域、规模化、群体性侵权行为多等现实问题。江北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次纠纷化解是两地贯彻落实“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的重要成果。下一步,两地市场监管部门将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为契机,持续深化两地知识产权领域的合作与交流,共同推动两地知识产权“大保护、严保护、快保护、同保护”进程,为推动江北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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