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热文:重庆经开区市场监管局推进专项行动巩固长江禁渔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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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秦雨欣 谢旺江)日前,重庆经开区市场监管局对涉渔线索进行调查。经调查发现位于南岸区广阳镇明月沱的文媛鱼庄,在未取得《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经营胭脂鱼、岩原鲤等保护鱼类,违反了《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未经批准出售购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该局对当事人处罚没款共计13786元。
近来,为进一步巩固长江流域禁捕工作成果,加大市场销售环节监管力度,重庆经开区市场监管局多举措持续推进“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确保长江禁渔工作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干劲不松。
一是强化部门协作,下好“一盘棋”。积极主动与南岸区公安局、南岸区农委等部门衔接,进一步加强执法协作,密切配合,通过信息共享、案件移送、案件咨询、办案联动配合等工作深化协作成效,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坚决打击市场监管领域各类涉渔违法行为。重点查清销售环节渔获物的进货渠道,及时移送违法线索,防止违法行为从捕捞环节向销售环节蔓延。截至目前,累计开展联合执法检查10余次,发现并移送案件线索3条,立案查处涉渔案件6件。
二是强化监管执法,用好“杀手锏”。严格落实“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要求,持续不断地加强农贸(水产品)市场、商超、餐饮等重点经营场所的排查监督力度,严查含有“长江野生鱼”、“长江野生江鲜”等禁用词的户外广告、店堂牌匾、菜单和名片等识别标签标识,严厉打击养殖鱼冒充长江鱼、野生鱼的虚假宣传,售卖非法渔获物等违法行为。截至目前,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67人次,检查农贸市场45个次、商场超市332个次、餐饮单位341个次。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唱响“最强音”。开展“线上+线下”宣传,通过“正面示范+反面曝光”的形式,常态化开展行为引导和意识辅导,引导公众参与监督、拒食非法捕捞渔获物。在各集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等场所的醒目位置粘贴宣传海报、禁渔公告,悬挂宣传标语,与涉渔主体签订并张贴“不卖长江流域禁捕水域野生鱼”公开承诺书,营造不捕、不卖、不做、不吃的良好社会氛围。截至目前,累计张贴、发放长江禁捕宣传资料、承诺书800余份,发布长江流域重庆段“十年禁渔”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的通告40余份。
下一步,经开区市场监管局将立足长期,进一步强化部门协作、监管执法和宣传引导,切实斩断非法捕捞长江渔获物市场销售产业链,坚决打赢长江禁渔持久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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