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批准擅自出售演出门票!北京大麦文化传媒发展有限公司被罚款5000元 环球今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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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信用中山网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北京大麦文化传媒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出售演出门票,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对其作出处罚。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中文综罚字〔2023〕7号
违法行为类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
违法事实:北京大麦文化传媒发展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出售演出门票,我局2023年4月10日立案查处,于2023年6月26日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条之规定予以处罚。
处罚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条
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大麦文化传媒发展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商登记码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91110101756737221D
法定代表人:何弭
法人证件类型:
法人证件号码:
自然人证件类型:
自然人证件号码:
处罚内容:没收违法所得4776.6元,罚款5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0.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47766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06-26
处罚有效期:2099-12-31
公示截止期:2026-06-26
处罚机关: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42000771891286U
数据来源单位: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42000771891286U
数据上传时间:2023-06-30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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