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九江切实规范房地产企业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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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经营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7月7日,江西省九江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联合召开关于规范房地产企业经营行为行政指导会。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仁江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房地产经营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规范广告发布和宣传内容,商品房销售广告、宣传资料和口头推介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对项目情况的说明、渲染,不得有悖社会良好风尚。商品房取得预售许可后,应在销售现场一次性公开房源信息。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行“一套一标”,应当在交易场所的醒目位置放置标价牌、价目表或者价格手册。

会议要求,房地产经营主体要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加强营销人员培训学习,切实增强守法意识。监管部门要积极开展政策指导和普法教育,充分发挥行政约谈、行政指导、行政告诫的积极作用,督促指导房地产主体切实加强自律,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与责任,杜绝违法行为。

会议还通报了2起房地产违法经营行为相关典型案例。

下一步,九江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将联合开展房地产市场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坚持查处与规范相结合,专项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构建诚实守信、健康有序、公平竞争的房地产市场秩序,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相关业务科室负责同志,中心城区30家房地产企业代表参加会议。

(供稿:江西省九江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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