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来宾市市场监管局对“霸王”条款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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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在自己的电子宣传栏中播放‘VIP黑金卡招募大放价 198元升级黑金卡低至88元……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等内容,想不到也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理,我一定吸取经验教训,守法经营。”广西来宾市兴宾区某养生馆负责人黄先生说。

广西来宾市市场监管局接到消费者投诉,城区有些商家利用格式条款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此,执法人员立即开展格式条款专项检查行动,采取线索检查、举报检查、随机检查、日常检查等工作措施,在某养生馆、餐饮店等三家经营场所检查中,现场发现经营者在其电子宣传屏、宣传资料、宣传展板等有如下内容:“VIP黑金卡招募大放价 198元升级黑金卡低至88元……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新品上市、牛肉粉:12元-15元、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等。

经查明,以上当事人在格式条款中标注“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等字样的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有关规定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二条第六项有关规定,广西来宾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五条有关规定,对以上三名违法当事人责令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行政处罚:警告和罚款。目前,专项检查行动仍在进行。

霸王条款是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告示或者行业惯例等,限制消费者权利,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利益。

来宾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检查商家电子显示器中格式条款内容。

来宾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检查餐饮业店堂告示中格式条款内容。

来宾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经营者,除“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之外,还有一些规定不得出现在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中,否则也可能会被认定为侵犯消费者权益,包括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提出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以及获得违约金和其他合理赔偿的权利;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依法投诉、举报、提起诉讼的权利。消费者在消费活动中,发现自己合法权益被侵犯时,请拨打“12345”“12315”投诉举报电话。(廖胜华 蒋丽华 鲁利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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