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部署开展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

高精度抽检 全流程监管

贵州部署开展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


【资料图】

本报讯 (记者 李 嘉)7月31日,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2023年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风险监测)业务培训暨工作部署会议,部署2023年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和廉政教育。贵州省计量院、建材院、质检院、机电院等该局所属技术机构,以及遵义市质检院、部分承检机构代表100余人出席会议。

会议首先组织学习了全国及贵州省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相关专项行动方案、2023年工作要点,并对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两个责任”及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法律法规进行了宣贯。在承检机构代表广检集团作抽检经验发言后,受贵州省纪委监委驻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第二十二纪检组委托,会议进行了廉政警示教育,组织与会代表观看廉政警示教育视频。

7月18日,为依法科学有效组织开展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促进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按照《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向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印发了2023年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有关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决定,从2023年7月起,拟在贵州全省开展188种、8144批次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工作。

在7月31日召开的业务培训暨工作部署会上,该局要求各承检机构全力确保抽样、检验、检验结论告知等环节零差错高质量完成,并在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抽样、检验、汇总资料上报等工作。

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强调,要加强监督抽查全流程监管,省级监督抽查的抽样、检验、汇总、结果处理等,必须全流程在中国电子质量监督抽查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e-CQS系统”)中运行,各级市场监管局应及时将不合格产品结果处理情况及相关印证资料上传e-CQS系统;坚决杜绝抽检和风险监测流于形式、不按实施方案随意扩大抽检范围、随意修改抽检报告内容和数据、不按既定程序出具报告甚至出具虚假报告等违规行为,坚决遏制和打击抽检过程中暗箱操作、行贿受贿等违法行为。

记者注意到,实施方案还在汇总上报监督抽查产品关键性指标、编制不合格整改指导意见书、编制产品质量提升指导建议书、配合完成全国联动抽查任务,以及开展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跟踪抽查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实施方案明确,监督抽查计划中的每类产品均要按照国家有关标准,由对应产品的承检机构选取2~3个具备数据可比性的关键性指标,在制定监督抽查方案中予以明确并上报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对监督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企业,各承检机构均要一企一策编制不合格整改指导意见书,并点对点发送至企业。对监督抽查合格的企业,要从产品重要指标横向比较分析、影响产品质量主要因素和质量提升短板分析,以及产品质量提升具体措施建议等方面,一企一策点对点向企业编制发送产品质量提升指导建议书。要配合完成全国联动抽查任务,电线电缆、复合肥料、磷肥等产品的监督抽查工作涉及抽查产品、检验项目、检验依据等具体内容时,还应满足全国联动抽查任务相关要求。要开展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跟踪抽查,各承检机构在抽样时,应结合2022年国家监督抽查、省级监督抽查情况,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进行跟踪抽查,做到应抽尽抽。

贵州省市场监管局要求,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和承检机构要切实把好防范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第一关,以高度重视的态度、高度严格的抽检和高度精准的报告,完成2023年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任务,为经济兴、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提供高质量的产品质量安全环境。

《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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