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各食盐经营者 郑重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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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扬州市市场监管局迅速组织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食盐市场价格秩序巡查检查。据了解,目前扬州盐业公司库存充足、能够满足市民日常需求。市场监管部门呼吁广大市民切勿盲目跟风抢购、大量囤积食盐;同时,对全市各食盐经营者及相关单位郑重提醒告诫如下:

1.严格遵守《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依法合规经营。积极履行稳价社会责任,加强价格自律,自觉维护食盐市场价格秩序。要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食盐及相关服务。

2.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不得推动食盐价格过快、过高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3.不得相互串通、操纵食盐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4.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切实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准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食盐,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5.除生产自用外,不得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食盐。

6.经营者开展促销活动时,不得利用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7.不得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违法行为。

市场监管部门将密切关注相关投诉举报及舆情反映,并继续组织力量加大食盐市场监管力度,严肃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对经提醒告诫后仍不整改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从重处理;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例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广大群众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票据、图片等证据材料,并拨打12345或者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迅速核查、及时反馈。(吴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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