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市杏花岭区市场监管局召开节前食品安全会议保障超市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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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秦海峰)2023年春节即将到来,为切实做好食品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进一步规范经营者的经营行为,保障群众饮食安全及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市场监管局组织辖区4家中型超市召开节前食品安全会议,提出四项要求,保障超市食品安全。

该局一是要求超市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尤其要把好节前消费量大的生鲜肉类、干果乳制品、粮油、酒水饮料等食品的进货查验关,确保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合格;二是要求超市规范散装食品经营行为,销售散装食品要有防尘措施,在食品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保质期及生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三是要求超市对强检计量器具依法进行检定,不得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伪造数据;四是节前消费量大,要合理处理消费者投诉,设置保健食品专区,并加贴“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品”的警示标语。

杏花岭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将继续开展食品流通领域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各类市场违法行为。

《中国质量报》【信息速递】

关键词: 食品安全 经营行为 杏花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