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热文:贵州省黔南州探索推进食用农产品市场全流程监管 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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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贵州省黔南州市场监管部门大力实施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举措,细化完善制度,明确市场开办者、入场销售者和市场监管人员三方具体责任,全力破解食用农产品市场经营与监管难题,全力守护好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全州在全省率先完成农贸市场信息录入全覆盖,专项抽检食用农产品5000批次、预包装食品400批次,查处农村市场食品违法行为307件、收缴违法食品1690公斤、罚没款98万元。

突出重点整治范围,强化示范带动。一是精准选定整治对象。为避免点多面广整治走过场,将全州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以及各县(市)主城区农贸市场纳入规范化整治范围,在全州105个市场中选取18家农贸市场和5家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作为重点整治对象,从主体资格、场地场所、设施设备、管理制度、人员要求、群众满意度6个方面实施重点规范。二是科学明确整治内容。坚持问题导向,将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开办方、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等问题作为重点整治内容,明确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主体必须落实7个100%要求、建立统一格式的销售凭证记录制度并督促场内经营者按规定记录农产品销售信息,明确农贸市场开办者主体必须完善食用农产品检查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入场销售者档案和入场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查验等措施并严格执行,明确食用农产品经营者必须建立并落实好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等制度。三是厘清落实整治责任。发挥政府食药安办作用,压实地方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推动落实市场规范化硬件设施投入,确保农贸市场有保障;压实市场监管部门监管责任,强化检查、整改、违法处罚,确保农贸市场管得好;压实开办者主体责任,按照“谁建设谁管理、谁收费谁管理”原则加强市场管理,确保市场有人管;压实经营者主体责任,督促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销售登记等制度,确保农贸市场秩序。

健全完善监管体系,加强规范整治。一是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市场监管、农业农村部门加强工作协同,积极推广运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指导各类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具合格证。同时,探索农户对自产销食用农产品安全进行自我承诺,开具产地证明,解决农户提供凭证难问题。目前全州712家生产经营主体实施合格证制度,2022年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13503份,解决了23430吨食用农产品无票证难题。二是加快农贸市场快检能力建设。督促引导市场开办者根据实际配备快检设备或委托第三方检验机构,对无法提供票证的经营者实施快检,保证入场食用农产品安全。同时,结合省市场监管局快检能力复核结果,督促瓮安、龙里等地批发市场更新检验设备、提升检测能力。2022年全州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完成快检1.5万批次。三是强化线上线下动态监管。加强贵州省食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推广使用,督促指导经营主体将市场开办者、入场经营者信息以及经营票证信息录入系统,运用“大数据+日常监管”模式实现线上动态监管。同时,调高重点整治市场的监督检查频次,每年每家检查不少于4次。2022年以来全州市场监管部门检查市场478户次;录入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信息5个、农贸市场开办者信息18个、入场者信息300个、摊位信息1589条,建立入场销售者档案992份,上传进货销售信息54300多条。

抓好案件查处示警,维护市场秩序。一是加强市场监管执法。在市场设立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加强市场监管执法办案,对不履行主体责任且经约谈、督促指导仍拒不整改的市场开办者依法严肃查处,同时督促市场开办者按照制度、协议等严肃处理入场经营者违法经营行为,切实规范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秩序。2022年查办各类违法行为307起。二是强化部门执法联动。农业农村、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建立会商机制、定期召开会商会议,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及联合检查、联合督查和联合办案,保持打击食品安全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及时消除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2022年召开会商会议2次,开展各类联合检查6次,联合查处生猪违法案件102起、私屠滥宰案件8起;市场监管部门共向公安部门移送食品违法线索51件。三是发挥以案示警作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将查办的案件信息通过门户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通过媒体曝光全州十大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典型案例。同时,组织市场开办方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行政约谈培训20多场次,各县(市)监管部门开展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警示活动,形成全链条、无盲区高压监管的有力震慑。

(向国春 王铭琦)

关键词: 农贸市场 批发市场 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