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恒义明商贸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京门市监处罚〔2023〕266号


【资料图】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北京恒义明商贸有限公司。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门市监处罚〔2023〕266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恒义明商贸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9MA01FKUJ0L
工商注册号110109026249718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相对人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赵*
违法行为类型《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九)项
违法事实经查,当事人北京恒义明商贸有限公司(门头牌匾为恒信超市)于2022年12月9日进货一箱12瓶怡泉柠檬味苏打水(生产日期:2022年11月20日;保质期120天),单价为3.08元一瓶,共计37元;截止2023年1月17日共销售了10瓶(过期之前),2023年3月8日销售了2瓶(过期之后),销售单价为4元每瓶,该案违法货值金额8元,违法所得8元。执法人员在调查过程中未发现当事人其他销售超过保质期产品的行为。
处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2000元;没收违法所得:8元;
罚款金额(万元)0.2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008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08-02
处罚有效期2099-12-31
公示截止期2023-11-02
处罚机关北京市门头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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