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张掖市市场监管局全面推行柔性执法 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近年来,甘肃省张掖市市场监管局认真落实《甘肃省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理念,健全行政执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改进行政执法方式,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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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行政柔性执法,营造宽松营商环境

一是转变监管执法理念,强化服务意识。在监管执法过程中,张掖市局坚持教育指导为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通过采取政策指导、行政建议、规劝提醒、走访约谈、说服教育、服务帮扶等措施,引导经营主体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教育引导执法人员强化责任意识,切实转变执法理念,对符合不予行政处罚条件的轻微违法行为,以柔性执法手段代替行政处罚,采取警示、告诫、责令改正等措施,督促当事人及时改正违法行为,促进经营者自觉履责、尽责,充分体现宽严相济的法治精神,不断优化法制化营商环境。2022年,张掖市局开展经营主体各类法律法规培训68场次,行政告诫1250多户次、下达行政建议书1120多份、开展行政指导5600多家次、召开行政约谈会150多场次约谈经营户12000多户、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560多份,签订承诺书9.23万户。

二是包容审慎监管,推进柔性执法。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全面推进落实包容审慎监管工作举措,严格落实“两轻一免”清单,对符合不予行政处罚、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条件的,依法作出不予行政处罚或从轻、减轻行政处罚的决定,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的,可申请分期缴纳,同时依法慎用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尽量减少行政执法对经营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将推行柔性执法纳入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年度工作要点、法治督察计划和法治建设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引导行政执法人员全面树立包容审慎监管理念,探索创新非强制、人性化执法方式,不断扩大柔性执法的辐射范围,认真贯彻落实“两轻一免”清单,强化条线指导力度,自上而下推动清单制度落实见效,落实涉企轻罚免罚清单,对经营主体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无明显危害后果的,依法不予处罚或者从轻减轻处罚,坚持免罚不免责,通过运用建议、指导、告诫等方式,教育、引导、督促行政相对人自觉纠正违法行为。持续推行柔性执法、精准执法,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查处市场监管领域违法案件863起(普通程序727起,简易程序136起),货值269.74万元,罚没款648.53万元,向消费者退还多收价款44.15万元。其中:涉及“四大安全”类行政处罚674起(占全部案件的78.7%),货值178.4万元,罚没款494.1万元。在以普通程序作出行政处罚的727起案件中,“两轻一免”处罚551起,占全部行政处罚案件的75.8%。其中:从轻处罚353 起,减轻处罚152起,免于处罚46起。

三是实施清单管理,形成监管合力。张掖市局通过不断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建立“数据清单”“责任清单”“问题清单”3份清单,强化“联动协作、随机抽查”跨部门抽查工作力度,加强日常沟通、事前会商、事中信息共享、关联事项联合检查、事后反馈研判,切实形成部门协同监管合力,全面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目标,为企业发展营造出更加公开、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有效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2022年,全市共开展“双随机”抽查任务168 项,比去年提升48.7%。其中,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任务73项,比去年提升62.2%。

健全制度保障机制,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一是建立涉企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制度。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省局公布的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张掖市局建立本级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统一行政执法事项拆分标准,逐项列明行政执法事项名称、执法主体、承办机构、执法依据等要素并向社会公布。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情况对清单进行调整,同时报同级司法行政部门,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二是完善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管理制度。建立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审批、执法流程、检查登记台账和归档等工作制度,加强对执法台账和法律文书的制作、使用和管理,并建立监督机制。实施行政执法检查时必须主动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制作现场检查记录,由行政执法人员、被检查对象签名确认。常态化开展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落实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编写指导案例及《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执法优秀案例汇编》。严格执行行政复议与应诉纠错案件季通报制度,组织开展被纠错案件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加大被纠错案件跟踪督办力度。

三是实行涉企行政检查备案制度。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编制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各部门严格按照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对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等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事项和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以及投诉举报、上级交办等其他情形开展的专项行政执法检查,及时进行备案,未备案的不得擅自开展。

四是建立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制度。按照“谁处罚、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积极宣传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政策,切实做好信用修复告知书送达工作,并对信用修复情况进行督促跟进,在行政处罚当事人满足修复条件时,主动提醒并帮助完善修复材料,引导经营主体及时纠正失信行为,化解经营主体因行政处罚带来的不良影响,更好的释放经营主体发展活力,进一步提升市场监管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化水平。至目前,张掖市局共向行政处罚当事人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46份,帮助经营主体修复行政处罚公示信息32条。

强化行刑紧密衔接,增强综合执法效应

为建立健全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张掖市局着力解决市场监管执法领域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问题,加强执法协作,严厉打击市场监管领域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整合现有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门在案件移送过程中的制度及有关规定,对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席会议、案件信息共享及业务培训制度等方面进行了规范整合,形成了“一办法一制度”即《张掖市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张掖市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席会议制度》。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与公安、检察等部门紧密配合,针对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食药安全等民生重点执法领域,深化专项执法联动,公安、检察等部门提前介入,有效提升重大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现率和查处率。不定期开展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侦办工作研讨,围绕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及损害赔偿等问题开展专题研讨。常态开展重点执法领域专项督查、案件评查活动,提高行刑衔接效率,切实增强执法合力。(通讯员 姚成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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