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调整印发“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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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青海省“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审议印发《青海省“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2023版)》(以下简称“2023版清单”),标志着该省“一张清单管抽查”的监管模式初步搭建,市场监管领域各级部门重复检查的情况将有效避免。

与《青海省省级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2022版)》相比,2023 版清单主要优化完善了六项工作举措。

一是编制了全省统一一张抽查事项清单。各级监管部门在统一监管事项名称、统一监管职责的基础上,统一通过青海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认领实施,推进清单之外无抽查。

二是强化了省级部门行业指导职责。抽查事项由市、县两级部门逐级梳理,省级部门审核报送,进一步强化了省级部门行业指导责任。

三是细化了抽查实施主体。反复征求省、市、县三级监管部门意见建议,逐项明确实施主体,进一步减少了监管职责交叉。

四是推进了抽查事项全覆盖。将部门联合抽查事项和中央驻青单位日常监管事项全部纳入全省一张清单,涉及部门由37个增加到40个。

五是增强了抽查检查靶向性。通过事项整合、依据完善、比例调整、方式优化等,新增抽查事项21项、取消8项、合并减少46项,抽查事项由280项调整到264项,推动抽查检查更加精准高效。

六是便利了抽查事项常态化调整。将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清单调整为由省“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审议、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清单动态调整更加便利。

下一步,青海省市场监管局将立足省“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紧紧围绕抽查检查责任落实,抓紧调整公开年度计划,着力推进部门联合抽查,切实加强涉企信息归集共享,持续优化完善全省统一平台功能,不断加强日常工作督促指导,推动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落地落细,监管效能有效提升。(供稿:青海省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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