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管局关于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年9号)

8月23日,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年9号)。

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年9号)

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23年第11期),涉及12家经营单位12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资料图)

一、华 润万家生活超市(宁波)有限公司鄞州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华 润万家生活超市(宁波)有限公司鄞州店销售的正禾蜜汁山核桃味葵花籽,抽检项目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 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 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二)风险防控情况

我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2月10日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已销售“正禾蜜汁山核桃味葵花籽”286kg,另外有5kg被我局扣押。当事人于2023年02月20日向我局提出复检申请,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我局已责令当事人召回不合格商品,并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二、宁波市鄞州潘火俊驿食品商行

(一)抽检基本情况

宁波市鄞州潘火俊驿食品商行销售的芒果,抽检项目中噻虫胺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 限量》要求,检验机构为浙江宏正检测有限公司。

(二)风险防控情况

我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4月20日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共购进芒果23公斤,无库存。我局已责令当事人召回不合格商品,并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三、宁波市鄞州君国水果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宁波市鄞州君国水果店销售的沃柑,抽检项目中苯醚甲环唑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 残留限量》要求,检验机构为浙江宏正检测有限公司。

(二)风险防控情况

我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6月20日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共购进沃柑7.5公斤,无库存。我局已责令当事人召回不合格商品,并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四、宁波市鄞州东吴强哥食品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宁波市鄞州东吴强哥食品店销售的豇豆,抽检项目中噻虫嗪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 限量》要求,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风险防控情况

我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6月16日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共购进豇豆8公斤,无库存。我局已责令当事人召回不合格商品,并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五、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抽检基本情况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的榨菜丝,抽检项目中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使用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

(二)风险防控情况

我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6月27日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共购进榨菜丝7.5公斤,无库存。我局已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六、宁波市鄞州横溪仟佳超市

(一)抽检基本情况

宁波市鄞州横溪仟佳超市销售的糖蒜,抽检项目中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使用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

(二)风险防控情况

我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6月28日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共购进糖蒜6公斤,无库存。我局已责令当事人召回不合格商品,并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七、宁波市鄞州潘火彦棣鲜活水产摊

(一)抽检基本情况

宁波市鄞州潘火彦棣鲜活水产摊销售的鳊鱼(活体),抽检项目中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 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 残留限量》要求,检验机构为浙江宏正检测有限公司。

(二)风险防控情况

我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6月29日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共购进鳊鱼(活体)5公斤,无库存。我局已责令当事人召回不合格商品,并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八、宁波市鄞州潘火老郭河鱼摊

(一)抽检基本情况

宁波市鄞州潘火老郭河鱼摊销售的鲫鱼(活体),抽检项目中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 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 残留限量》要求,检验机构为浙江宏正检测有限公司。

(二)风险防控情况

我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6月30日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共购进鳊鱼(活体)3公斤,无库存。我局已责令当事人召回不合格商品,并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九、宁波市鄞州下应恒悦水果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宁波市鄞州下应恒悦水果店销售的荔枝,抽检项目中吡唑醚菌酯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 残留限量》要求,检验机构为浙江宏正检测有限公司。

(二)风险防控情况

我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6月29日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共购进荔枝35公斤,无库存。我局已责令当事人召回不合格商品,并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十、东海菜市场+左玲

(一)抽检基本情况

左玲销售的青菜,抽检项目中啶虫脒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 限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

(二)风险防控情况

我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7月6日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共购进青菜7.5kg,无库存。我局已责令当事人召回不合格商品,并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十一、宁波市鄞州新河百鲜蔬菜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宁波市鄞州新河百鲜蔬菜店销售的葱,抽检项目中戊唑醇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 限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 。

(二)风险防控情况

我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7月6日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共购进葱25公斤kg,无库存。我局已责令当事人召回不合格商品,并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十二、宁波市鄞州横溪蛙屋饭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宁波市鄞州横溪蛙屋饭店销售的活牛蛙,抽检项目中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 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 残留限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 。

(二)风险防控情况

我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7月17日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共购进活牛蛙5公斤,无库存。我局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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