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简讯:查办54件!今年春天,南京继续“硬核护鱼”!

2月28日,南京市委市政府召开“春季护鱼”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会上,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明春通报了“春季护鱼”打击非法捕捞交易专项行动总体情况。

全面禁售长江渔获物专项行动以来,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南京市市场监管局闻令而动、迅速部署,把好市场销售关,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对象,打击相关市场违法行为,坚决斩断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供应链。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近年来的工作成效

1.“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工作目标深入人心。截至2月20日,全市出动执法人员6787人次,开展执法联动61次,开展宣传活动410次,检查市场主体9020家次(含农贸市场、餐饮店),悬挂横幅、标语166条,整改店招、菜单、标签2975处。

2.加强市场主体登记规范化。新登记市场主体的经营范围、名称中不得含有“江鲜”“江刀”等字样;对原营业执照中包含“江鲜”等字样的经营主体,加强存量清理。对现场检查中发现店招、门头、经营范围中含有“长江刀鱼”、“江鲜”等关键字的195家经营主体责令办理变更登记,及时予以改正。

3.保持高压态势,打击违法行为。共查处案件54件,罚没款13.645万元。其中,有两个案件入选总局首批禁渔十大典型案例,被新华社等70余家媒体转载报道,对水产品市场的违法违规交易行为形成了有力震慑。

4.涉渔类投诉量大幅度减少。自开展专项行动以来,市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接到涉渔类诉求共计31件,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

2023年“春季护鱼”行动的工作安排

南京市市场监管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多月的打击非法捕捞渔获物交易专项行动,主要开展以下两个重点方面工作:

1.进一步开展宣传引导工作

在全市组织农贸市场和餐饮单位签订《禁售承诺书》,张贴《禁售告知书》,组织餐饮单位在点菜单上粘贴宣传即时贴,提高经营者“不售不做”意识;制作公益宣传片、群发禁售短信,通过全媒体开展宣传,号召党员干部做好表率,营造浓厚的社会宣传氛围。

2.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

加大农贸市场、餐饮单位等重点主体的检查力度。对采购、销售、加工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的水产品行为,对违法出售、购买、食用长江流域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及制品的行为,对以长江野生鱼、长江野生江鲜为噱头的营销行为,对发布涉及非法捕捞渔获物相关违法广告的行为,一经发现,一律从严从快予以查处。重点检查是否冒用“江鲜”“江刀”“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虚假宣传,是否加工、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定期开展专项检查整治,对已整改问题做好“回头看”。

加大对电商平台、餐饮类APP等网络平台的定期监测。坚持常态化平台规范工作,着力提升平台管理水平。电商平台经营者要进一步完善平台治理规则,加强商品的审核,防止禁售的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及其加工制品进入平台销售。一经发现相关违法行为,应当及时采取下架(删除、屏蔽)信息、终止平台服务等必要处置措施,阻断相关违法交易。利用广告监测平台,充分发挥12315电话举报投诉作用,通过有奖举报鼓励市民积极参与监督,对发现线索问题,及时做好核查处理,涉嫌违法的及时立案查处,依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

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加强和农业农村部门、公安部门等有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强化全市“一盘棋”的跨区域执法协作。在为期三个月的“春季护鱼”行动中,开展集中执法检查,明确责任分工,突出检查重点,推进禁渔工作往深里走、往实里抓,坚决斩断非法交易供应链,让非法捕捞的渔获物无处可卖、无人敢买,让违法捕捞行为无利可图,坚决打赢“长江禁捕打非断链”这项专项行动的攻坚战,确保“长江十年禁渔”令行禁止、落地见效。

禁渔工作典型案例

案例一

南京博食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饿了么”平台宣称销售“炭烤江鲥鱼”、“清蒸长江白鱼”、“天目湖鱼头”等国家禁捕鱼类品种的菜肴,2022年2月26日该案调查终结。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的规定,玄武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处以罚款42000元。

案例二

2022年8月25日,高淳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南京不早朝餐饮店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店招上写有“小南湖龙虾烧烤”,并声称其经营的龙虾产自固城湖。经执法人员核查,当事人经营的龙虾并非产自固城湖。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的规定,高淳区局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以罚款600元。

(詹宁)

关键词: 违法行为 长江流域 农贸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