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余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小清单”放大营商环境“暖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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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2.0 版)》于2022年6月正式发布。文件实施一年来,江西新余高新区已有31家经营主体受益于该政策,包容审慎的监管体现了市场监管部门的执法“温度”。

新余高新区润生柑桔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家柑橘种植的农业合作社。合作社列入异常后,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于7月19日指导负责人补报了2022年度年报,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及时引导违法行为人纠正了违法行为。考虑其是首次违法且有《江西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2.0 版)》作为依据,该合作社免于“未报送年报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的处罚。

据了解,高新区市场监管局的免罚清单实施主体大多是经营异常的小微企业、农业合作社以及个体户。据该局工作人员介绍,自2023年7月15日起至2023年7月31日,对于主动改正、补报2022年度年报并提出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或恢复正常记载状态申请的经营主体可免于行政处罚。

用“小清单”放大营商环境“暖效应”,为经营主体“减罚款”“减干扰”“减负担”,进一步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增强了经营主体对未来发展的预期和信心。(李文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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