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管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90号)


(资料图)

8月3日,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90号)。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90号)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风险控制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重庆玉福华食品厂的野山笋(非即食)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生产日期为2023年3月7日的野山笋(非即食)共生产了612袋,其中留样2袋,出厂检验10袋,销售600袋。

(二)生产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当事人收到报告后,立即发出召回通知,召回数量为0。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玉福华食品厂已及时向我局提交整改报告,积极配合我局进行调查处理。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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