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集贤县:开展“网盾行动”保护野生动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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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集贤县林业和草原局、集贤县公安局决定联合开展“网盾行动”,打击整治网络非法野生动植物交易。

联合行动坚持四个基本原则:一是坚持部门协作;二是坚持全面监管;三是坚持打防结合;四是坚持突出重点,旨在通过联合行动、督导企业、宣传讲解等方式方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保证联合行动顺利进行。切实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促进重点打击与综合整治相结合,健全联合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坚决清除网络非法野生动植物交易,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此次检查线上线下相结合,一是以农贸、古玩、花鸟市场、餐饮单位、冷库、旅游纪念品商店等场所作为重点检查对象,严厉打击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进入流通环节。二是督促、引导市场主办单位、经营主体切实履行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植物及制品交易主体责任。积极引导市场主办方、广大经营户和人民群众自觉学习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革除交易、滥食野生动物陋习,自觉参与保护野生动植物行动,努力形成全社会爱护野生动植物的良好氛围。三是开展网上巡查监管。结合“网剑”行动,开展网络定向监测工作,严肃查处非法销售野生动植物及制品网站。充分利用技术手段开展网络交易平台、网店、网站检查,依法严厉查处为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发布广告的行为。

联合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4人次,检查农贸市场2家,花鸟鱼宠物店5家,山野特产品7家。发放野生动植物保护法50余份,张贴《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图解》35张。(祝嘉)

关键词: 野生动植物 违法犯罪 野生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