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动态:辽宁沈阳:严厉打击涉疫物资价格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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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乔燕强)近日,辽宁省沈阳市市场监管部门加大排查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哄抬物价、不执行政府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等价格违法行为。

经查,大东区某大药房销售连花清瘟胶囊的进销差率为201.38%,皇姑区某大药房销售医用外科口罩的进销差率为100%,铁西区某大药房销售75%酒精消毒液和84消毒液的进销差率为61.29%至90%,他们的行为涉嫌违反《价格法》《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部分疫情防控商品价格监管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构成不执行政府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沈阳某连锁药房在开展促销活动过程中,宣传海报宣称全场商品满100送30元,而实际销售中口罩、抗原检测试剂、大型医疗器械和特价商品均不参加活动,其行为涉嫌违反《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构成价格欺诈违法行为;于洪区某大药房有限公司在销售抗原检测试剂同时强制消费者购买88元维C,铁西区某大药房在销售连花清瘟胶囊时强制搭售68元任意店内商品,相关行为涉嫌违反《价格法》《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

《中国质量报》【维护防疫物资市场秩序】

关键词: 价格违法行为 法律法规 严厉打击